發票開立相關資訊請依財政部公告內容為主,請參考財政部稅務網站

  1. 每月銷售額在8萬元(起徵點)以下者,無須課徵營業稅,不用開發票。
  2. 每月銷售額超過8萬元但未達20萬元者,按銷售額依稅率1%,由國稅局按季(每年1、4、 7、10月的月底前發單)開徵。
  3. 每月銷售額超過20萬元者,因為每年銷售額已超過240萬元以上,具有相當經營規模,國稅局將核定其使用統一發票,稅率為5%,但相關進項稅額可提出扣抵,且此類營業人必須每2個月向國稅局申報一次銷售額並自行繳納營業稅額,需要開發票。